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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外形与RMB的关系 (第2/2页)
婚礼的钟声敲响,此起彼伏的大概敲了五百多下。这就是有钱人,神马都奢侈到极致,未见人,就把钱花得叮当乱想。然后在一片呼唤声中,男女猪脚双双入场。我刚把一整块慕斯蛋糕塞进嘴里,手机就响了起来,掏出来一看,是李睿安。 我赶紧找个没人的地接起,李睿安显然匆忙得紧,呼哧带喘的,一上来就向我咆哮“哪呢?” 我忙回:“大街上瞎窜呦。” 他迟疑了一会儿,然后我就看见一团乌漆麻黑的光向我走来。待我双目与他正视,他才说:“这大街上,你窜得可真欢畅。” 我自知理亏,就低下了头,任由他这个满嘴放炮死人都能说活丑女都能说成是天仙的大律师理论加实际的对我教导一番,然而他却手一低,压了压我的脑袋,然后他唇边漾起了一抹笑。这种笑,与亨利·奇的不同。简单来说,如果两个同样出身名门出身高贵的富家公子哥儿,一个言辞温柔得能把冰山融化,一个只要往这一戳就能把周围的空气凝聚成大冰山,你究竟愿意跟谁站在一块?我宁可呆在啰里吧嗦的唐僧跟前,更何况这位唐僧字字珠玑,绝对能一句把你噎得半死。 于是他特诚恳的拨弄了一下我的刘海,颇为惋惜的说:“还是长头发好看些。” 在没当狗仔之前,我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尤其是在初春,明媚的阳光泻下来,伴随着袅袅的花香,我的头发像瀑布般曼舞轻扬。但是做了狗仔之后,我果断的将头发剪了,用鸭舌帽一盖,根本就分不清是男是女。 我只好抓抓头发,答:“短发,所以省钱。” 他“哦”了一声,紧接着陷入一片沉默中。 说起和李睿安的初识,也算是跟我的职业扯上点关系。当时他正在帮一个一线艺人打官司,由于是跟老东家有点理还乱的纠缠,所以作为一项对娱乐敏感的我来说,可谓是使出浑身解数,有一句古话对我的言行做了很好的陈述,那就是不择手段。 我不择手段的潜入了李睿安的律师事务所,然后又不择手段的在他办公室按了无线针孔摄像头,然后再不择手段的在电脑跟前放肆大胆的进行偷窥与研究。 有一天,在吃完泡面之后,我意外的发现画面里冒起了滚滚白烟,而当事人还趴在办公桌上睡得不亦乐乎。出于同情,或是女性的柔弱,我居然善心大发,赶到他办公室之后才知道是诈。原来白烟是他在摄像头底下架了个微型火盆。 我尤记得当时嘶嘶的火苗舞动,就像一条条吐着信子的火蛇,然后他特别优雅的用一瓶矿泉水将面容狰狞张牙舞爪的火蛇利索的干掉。 他冲我回眸一笑,然后对我说了六个字,这六个字我倒现在还记忆尤甚,他说:“你还算有良心。” 其实他早就布好了天罗地网,只待我这只纯洁的小白兔自投罗网。他就是一腹黑的大灰狼。不过在被老妈逼婚的第一百次后,他特别仗义说:“既然逼,就不如逼我好了,好歹咱俩算认识。演个戏,也比较有默契。” 我觉得他说得在理,于是机缘巧合下,我被老妈施行了第一百零一次逼婚,对象正是我面前的李睿安。 李睿安其实是一个好人,只不过是因为职业的原因,他有点太不苟言笑,总穿着笔挺的西服,打个黑领带。有好几次我都想说,电影中黑社会老大的打扮跟你这身有点类似。但是我还是忍住了,我怕他一个大律师告我诽谤。 不过后来,我也想开了。 譬如我。 我是一个狗仔,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就拿一句网络承传的玩笑来说,老师你以为我在盯自个的卷子?这年头,哪行呢,其实我在盯N多人的卷子,在统一答案。 同样都为自己职业多付出的人,就不要为了区区一点小破事,责怪他人,伤了自己。渐渐的,我对于他面瘫的表情习惯了,转而接受,并默默地开导自己既认之则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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