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掉牙的恋爱史_五章水中拥抱情深深清纯女孩泪依依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五章水中拥抱情深深清纯女孩泪依依 (第3/4页)

几遍的“台词”

    一说完,脸更红了。

    不好意思地将紫色裙边解开。

    但两只手不知该如何摆放。

    一会儿,拨弄着秀发,一会儿又相互握着。

    她真的懵了。

    最能证明芳瑜失去方寸的是胸口更其放肆了。

    汗水,小溪水,早已把芳瑜的胸部浸湿。

    就这样粘着胸口,轮廓分明。还实实在在地上下起伏着。

    胸口隐隐约约,满透着少女特有的韵味。

    这一切灿烂春光,融融地罩着山峰。

    “不会吧?”

    山峰不好意思地回答了一句。

    其实,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

    他赶紧把眼光从芳瑜起伏的胸口移开。

    芳瑜紫色的裙子也已湿透。

    裙结虽然已被解开,但依然紧紧地依附着芳瑜的下身。

    芳瑜富有线条的身段更其醉人。

    又是超短裙。本来白皙的大腿经溪水浸泡之后,更显嫩白。

    只有两个人,又不可能把眼光长时间放在一边,而不管芳瑜。那不是明摆着不尊重对方吗?

    山峰终于体会到一种特殊感受。

    那就是,一个尚未令自己心动的姑娘,如果在自己面前娇媚万分,该何去何从?

    今天,他遇到了。

    “我们再等一会儿。如果超挺不来,就开始捉鱼。不然鱼儿都钻进淤泥里去了。”

    山峰想幽默一下,缓冲一下尴尬氛围。

    “好吧。”

    芳瑜弯腰拾起两个小盆子,而且是一个一个地拾起来。

    每俯下身子一次,青春的胸口就若隐若现一次。慌得山峰是佯装打喷嚏而把头扭向一边。

    清纯的少女啊!

    明知道这么做是要走光的,但芳瑜还是做了,而且还几乎是慢镜头。

    不怪她。怪就怪人间为什么非要有男女之情!

    但人间恰恰有了爱情,才如此美好!

    芳瑜没有错。为了爱情,她愿意这么做。

    这不叫勾引,这叫表白。

    虽然方式有点过激,弄得山峰不知所措,但毕竟芳瑜仅仅是在心仪的人儿面前这么做,专一而特定。

    她心甘情愿地。哪怕毫无遮拦。只要山峰愿意。

    至少,芳瑜是这么想的。

    哪怕山峰根本不会动心,她也不会后悔的。

    昨晚,母亲向自己敞开一切“计谋”的时候,她也毫不隐晦地在闺房床头上刻了三个小字“我爱你”

    她不好意思写出山峰的名字。

    其实,心里想的就是能与山峰携手步入结婚礼堂。

    看见女儿痴痴地依偎着自己,母亲竟然说了一句令芳瑜羞涩而激动的话:

    “你长得高挑,身段又好,五官也端正。最主要的,你不但文静,而且比一般的女孩长得富态些。按照常规,婚后要生男孩的。山峰是独儿。如果你与他结婚生了男孩,山峰以及他的父母家人会很高兴的。自然,以后你的日子也好过了!”

    想到这里,芳瑜感觉甜甜的。

    她全然没有注意到山峰的反应。

    芳瑜羞涩地转到山峰跟前,蹲下身子清洗两个盆子。

    “帮个忙,把盆子清洗一下,我们就开始捉鱼。不等超挺啦!”

    芳瑜痴痴地看着山峰,似有千言万语。

    丰满的胸口依然幸福地半遮半掩,愉悦地起伏着。

    清纯的少女啊!

    她太喜欢山峰了。所以,她不在乎一切。

    山峰很不好意思。刚想说什么,只见芳瑜脚底下的青草一滑。

    “哎呀!”

    芳瑜应声跌入小溪之中。

    本来溪水不深,但他们为了捉鱼,对上游的来水进行了截断阻流,因此,芳瑜跌落处的小溪足足有一米五之深。

    虽然芳瑜身高有一米六左右,但由于是蹲着落水的,瞬间就来了个头朝下沉入水中。

    无奈芳瑜不会水性,生生地将整个身子淹没在小溪之中。

    这还了得!

    山峰正在回避芳瑜的无私“奉献”猛听见噗咚一声,已不见了芳瑜的身影。

    山峰还没有反应过来。

    芳瑜冒出水面,两只手惊恐地乱扑着。

    “不要慌,站直身子。”

    山峰也吓慌了,大声地喊着。

    “快抓住我的手。”

    芳瑜的长发完全被打湿,散乱地遮住了双眼。

    慌乱中,她一把抓住山峰的手,就努力地移动身体。

    芳瑜本来就很“富态”相对而言,比同龄女孩的手劲要大得多。

    加之山峰也没有想到这点,结果,芳瑜没有上来,反倒把山峰也拉下水去,来了个鸭子扎猛子,全身彻底湿透。

    山峰是一个游泳的高手,马上从水中站直身子。

    由于芳瑜用力过猛,山峰跌入小溪之后,自己又被反拉力再次推入水中坐着,再次来了个全身淹没。

    仅有长长的头发荡漾水面。

    紧急关头,特殊动作。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