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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十强普选中 (第2/2页)
过大漠,象这黄河岸呐印山岗 英雄骑马壮,骑马荣归故乡!” 琵琶不知何时已经放下,她就那么舞台上抬头挺胸,气势高昂。 对了,就是这种感觉!昭君出塞不是被逼得,而是她确实有那份心气,她是真真正正为了国家而去的!她不似一般女子为着自己的小心思哭啼,不会为了争宠而舍弃自身的高傲。如同真正的凤凰神鸟,雍容华贵,磅礴大气,带着属于自己的那份骄傲走进的大漠! 思乡?眷恋?或许是会地。但是她更加向往驰骋沙场,甚至于自由奔驰于草原地风光! 这个叫做芙若雅的女人,和他一样,有着对昭君不一样地诠释。 气氛渐渐被吊了起来,所有人都安静的听着她歌唱,听着千百年那个名叫王昭君的女子,心里真正的宏图! “吭”伴奏的琴弦忽而断了,歌未停,人未动摇,抚琴的小姑娘却惊慌失措,趴在琴上大哭起来。 至于吗? 顾惜朝皱眉。然而转头看那女子停了歌,缓步走过去替那小姑娘擦眼泪,温柔而没有任何斥责的哄着那小女孩。 这就是王昭君吧?磅礴雍容却又温柔似水的女人。 忽而有了那么一份冲动,顾惜朝不顾白旗袍怨女的阻拦,走上了台,唤出了仙琴,站在舞台的角落里,接着刚断掉的曲子继续弹了起来。 “而我们总是要一唱再唱,象这草原千里闪着金光…”顾惜朝淡淡的笑着,为她起头。 芙若雅惊讶的回首,看到了温文淡笑的黑衣的他。 两人一个长歌,一个抚琴,偶尔眼神相抵,都为着相同的那份对于王昭君的感觉而相互淡笑。 伯牙子期?或许吧。 曲终,琴停。 终于,热烈的掌声响起,芙若雅极为标准的缓缓跪了下去,双手掌心向上指尖相抵垫在地上,慢慢磕了三个头。 “芙若雅敬天、敬地、敬遥远在千年前有如斯勇气的女人,王昭君。” 好,好厉害的女人! 顾惜朝不禁眯起了眸子。 “谢谢。”缓步下台,路过顾惜朝的身边,芙若雅漾起了两个可爱的酒窝,道了一声谢。 “顾惜朝!你违反规则,请离开!”这时白旗袍怨女追上了台,恶声恶相。 离开?恐怕你没这个资格吧?嗤笑一声,顾惜朝把目光放到了二层栏杆处那些人身上,眼中戏谑。 “让他继续!” 听到上面发话,白旗袍怨女不甘心的退了下去。 独自站在台上,顾惜朝托着下巴想了一会。表演什么呢?歌?舞?仰或诗词? 低头看了看自己根本没有换的玄色长袍,顾惜朝缓缓闭上了眼睛,再度睁开时,眸光澄澈。 四周极静,所有人都认识他,认识这个以惊才艳绝而闻名的男人。都屏住呼吸,等待他再次施展他的手段,创造奇迹。 “歌,我唱过许多,舞,我亦跳过不止一次。今日,我倦了,不想唱歌也不想跳舞。” 他朱唇轻启,淡然随意的抛出了上台后第一句话。 “十大美人,何为美人?惊才绝艳?一笑倾国?磨尽英雄?”唇间似乎带着一丝自嘲“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积年之后还会有几人去记得,那已然苍老的,红颜?” 再美丽又如何,不过取悦了旁人。那谁来取悦自己? 金丝雀再美丽也是笼中的雀鸟,永远看不到无边际的苍穹。而已经知道天空的广煲,还会去眷恋那四方墙里的天空吗? 忽然,顾惜朝想起了红楼梦,想起了葬花惜花的林黛玉,落寞之情转为放狼形骸的狂笑。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 银发纷飞,歪了簪子的长发下,看透尘世剔透的紫眸,唇间似笑非笑,顾惜朝忽而一甩宽大的袖子,道了一声: “这便是我,顾惜朝。” 而后,毫不留恋的下台而去。 同顾惜朝擦肩而过的芙若雅,呆呆的看着那放狼的身影渐行渐远。 他,就是顾惜朝吗? 如此堪破,如此放狼,如此不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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