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兆言中短篇小说_关于教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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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教授 (第11/26页)

越说越沮丧。我们的谈话是从沿海一带的走私开始的,马路叹着气告诉我,说他家乡现在的走私活动非常厉害,那位表哥靠贩卖走私录音机,捞了不少钱。在80年代初期,最流行的走私商品,是日本的SANYO手提录音机,这位表哥此行的目的,是考虑到大学里有许多人在学外语,想让马路为他在大学生中推销他的走私录音机。

    送马路妻子去火车站回老家的时候,我们在车站又一次遇到了她的表哥。因为来过学校,有许多人曾经都见过这表哥,大家都为这不期而遇感到高兴,觉得孤儿寡母的,一路上有个熟人照顾,毕竟是件好事。由于我是唯一知道其中秘密的人,因此只有我一个人清楚地知道,这绝不会是一次偶然的相遇。和一年前相比,这位表哥现在是真正地阔了,手上戴着一个大的黄灿灿的戒指,金光闪烁十分耀眼,虽然他故作正经,然而我还是能看出他有些慌乱。马路逝世以后,班上同学曾经慷慨解囊,为他的遗属募捐集资。每当我想起当时的募捐,或者是去邮局帮苏教授替马路的遗孀汇钱,我便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位躲藏在背后的表哥。我永远也忘不了当时在车站的情景,那位表哥伸出那只带着金戒指的手,去接马路的骨灰盒,那一瞬间,我仿佛听到了骨灰盒里马路痛苦的呻吟。

    多少年来,大学同学重新回忆起当年的寒窗苦读,必然会谈起马路。大家必然会旧话重提,再一次谈论像马路那样,把性命都搭了进去,究竟值不值。马路是读书时代的一种终结,他是班上的一面旗帜,是时代的一个标签,他的死,实际上也是宣告了一个特定时代的结束。对于我们这些人来说,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有一张大学的文凭就足够了,书本上的东西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找不到用武之地。事实证明,大学里苦苦学到的绝大多数东西,走上社会后并没有任何用处。马路死了六个月以后,系领导召集班上的同学开会,作毕业分配动员的形势报告。大家突然发现,四年的大学生活已经到了尽头。我们被一本正经地告知,由于社会上对人才的需要,我们这些毕业生的前景十分看好。未来的社会,将非常看中一纸文凭,有了文凭,我们可以昂首挺胸、通行无阻地走向社会。

    让同学们耿耿于怀的,是在这次形势大好的尾声部分,系党支部的一位胖子书记站了出来,笑容可掬地动员大家献血。献血并不是什么坏事,但是选择的时机似乎有些不妥。大家不得不把献血和具体的毕业分配,牵强附会地联系在一起。经过四年的学习,肚子里的学问多少增加了一些,然而这并不意味同学们的思想觉悟,就一定会跟着提高。由于措辞听上去不是那么入耳,这位大胖子书记的话,很容易让别人产生别的联想。他的话很容易让人引起误会,这就是是否积极参与献血,将影响校方对一个人的看法,而这种看法最终将决定一个人应该去什么地方。大胖子书记说完以后,一个瘦瘦的医生出来说话,他的风格和前者截然相反,他像哄小孩一样地哄着大家,一个劲地说献血怎么无害。过多宣传献血无害,物极必反,人们反而要在肚子里产生疑问。没人会相信献血竟然比不献血更有利于健康,人血不是水,大学生毕竟不是小孩子,光说不负责任的大话蒙他们显然不对。

    班上的大部分同学都参加了义务献血,不能说都是心甘情愿,也不能说是因为担心不献血,会影响自己的毕业分配。有一点无可回避,这就是大家的心头,普遍地感到不太痛快。大家觉得应该换两个人来动员大家,换两个说话中听一些的人来,换两个懂得尊重别人的人来。这是一个弄巧成拙的典型事例,大家想到胖书记和瘦医生说话的样子,就反感,就觉得自己受到愚弄。在中心血站,同学们高高地捋起了袖子,看着自己的鲜血流进针筒,不能不又一次地想到因为贫血而死去的马路。要是我们献的血,能把马路救活就好了。事实上,对于一个健康的人来说,贡献点血,真算不了什么大事,献血以后,每个同学都拿到了30块钱的营养费,在当时,30块钱也不是什么小数字,反正就要毕业了,留着钱也没用,因此大家一起去上馆子,痛痛快快地大吃一顿。

    第三章

    1

    苏教授在我们大学三年级的时候,重新回到了中文系,这一年他已76岁。事实上,他已经在家赋闲了十几年,工资关系等等一直都放在历史系。中文系师生为他开了一个欢迎会,请他说几句,他的开场白,便是称自己为“出土文物”然后又即兴对“文物”二字,进行了一番考定。他笑着说,后世的人,一提到文物,就难免想到它是否值钱,其实今人所说的文物,和古人所说的文物,早就不是一回事了。今天的文物,是指那些遗留在社会上,或是仍然埋在地底下的历史文化遗物,是已经消失的往日的一部分。古人的文物,却是礼乐和典章制度的统称,他随口就举了一个例子,《左传?桓公二年》中有这么一句:“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苏教授总是出口成章,然而毕竟是面对着几百号人,场面热闹,很多人对他的话似懂非懂,只是从心里知道他很有学问。

    那天苏教授的情绪特别好,大家起哄,要他表演节目。老师中有他昔日的弟子,便提议他来一段昆曲。苏教授也不推托,说自己嗓子不好,只能轻轻地哼几句,于是拉开嗓子就唱,有板有眼,而且声音并不低。同学们那时候还是第一次听到昆曲,都觉得怪怪的,一个个笑得十分开心。唱完了,一位教《欧洲文学史》的中年女教师站了起来,要求苏教授分别用英文法文德文朗诵雪莱的诗歌,说这是苏教授当年在外文系和同学们联欢时的绝活,话音刚落,大家热烈鼓掌。苏教授笑着说:“表演节目,应该是你们年轻人的事情,况且又是在中文系,老朽断无在这里卖弄洋文的道理。”女教师不肯放过,说不朗诵雪莱的诗,那就来一段莎士比亚的。苏教授拗不过她,于是当真又来了一段丹麦王子的自白。

    联欢会以后,我和马路送苏教授回去。学校说好派小车接送,然而那小车就是迟迟不来,打电话去,说车早就出来了,可是一等再等,依然不见小车的影子。再去打电话,那边已不耐烦,说车子已经开出来了,什么时候到,跟他们没关系。苏教授在系办公室里坐了半天冷板凳,很知趣地说:“我走回去,这点路没问题。”说了,怕系领导不放心,又安慰他们“有马路他们送,就可以了。”那天苏教授的精神特别好,一路上有说有笑。从系里去他家也确实不远,苏教授走走歇歇,很快就到了。

    苏教授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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