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系统帮我睡女人】(1221-1230) (第8/13页)
下想要九命分身秘法,我也愿意拿出来!” 林莲神主一脸渴望的说道。 《九命分身诀》乃是她的终极底牌。 此法之珍贵,绝不逊色于一件先天道器,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她愿意拿出这部秘法,可见她对初始宇宙到底有多么渴望。 不过这种秘法对林飞来说毫无吸引力。 就算他真的得到了这部秘法,林飞也不可能去花那么多时间去修炼。 只要把你给逆袭了,秘法就直接练成了,还修炼个锤子? “这《九命分身诀》我不感兴趣!” 林飞此话一出。 九莲神主眼神中不由得闪过一丝失落。 她也明白,这部秘法对于拥有神奇初始宇宙的人来说,似乎并没有太大吸引力。 可林飞话还没说完。 “但是!九莲道友若你真想要初始宇宙凝练之法,我也不是不能告诉你!” “凝练初始宇宙,其实我也是误打误撞,这一切还源于当年我在人族圣地参加试炼时,一不小心将一堆原始宙晶给炼化融合了,并且形成了一颗蛋。 “后来这颗蛋,扎根在我的神国世界当中,并且逐渐与之融合,在这个期间,我也曾不停的使用原始宙晶喂养,直到我进入混沌海,这颗蛋终于破壳,变成了世界树!” “这也导致我的神国世界变得异常强大,其空间等级甚至强到了我根本无法将其融入rou身之中,也无法证道宇宙神主,反而在证道突破的过程中,出了岔子,灵魂和rou身融入了神国世界,这才变成了现在的局面!” 林飞摊了摊手。 似乎颇为无奈。 其实他当初也想证道宇宙神主来着,只不过证道失败了! 九莲神主闻言,当即一脸懵逼。 她还以为林飞有什么独门秘法。 谁知道他居然是误打误撞! 而且林飞不像在说假话! 第1226章 “呃呃!” “误打误撞?” 九莲神主皱了皱眉头。 她拥有火灵儿的记忆,似乎当年林飞在参加人族圣地试炼时,确实得到了不少原始宙晶。 关键是他还夺走了混元圣子的混沌鼎。 以混沌鼎熔炼原始宙晶,使其融合,这才形成了一颗宇宙种子。 这个绝对是需要运气的,不是所有的原始宙晶,都能孕育出宇宙种子。 而且关键是,这种情况下所形成的宇宙种子,极其不稳定。 随时都有可能爆炸。 其爆炸的威力,足以瞬间摧毁神国世界,导致修为散尽,爆体而亡。 关键林飞当时拥有混沌鼎,这件神器增加了宇宙种子的稳定性。 “也就是说,凝练初始宇宙的开端,在于收集大量原始宙晶,并将其熔炼,使其蜕变为宇宙种子!” “完成这一步,再用一件蕴含混沌之力的神器,将其镇压,增加其稳定性,同时还要有一个强大的神国世界,跟着宇宙种子一起蜕变成长?” 九莲神主瞬间恍然大悟,似乎明白了什么。 她推演了一番后,觉得自己拥有九条性命。 分出一道分身去另辟蹊径,她完全能够承受失败的风险。 关键是,原始宙晶这东西,她还真不缺。 在百亿年的时光中,她足足收集了五百万颗。 另外蕴含混沌之力的九级文明神器,她同样也不缺。 她拥有九级文明先天神器混沌钟,此神器排名还要在混沌鼎之上。 同样拥有镇压威能! 理论上来讲,她的起步要比林飞高很多。 所拥有的资源,也比林飞当年多得多。 林飞都能成功,她没有理由会失败啊? 如果是别的宇宙神主,好不容易证道神主之境,是绝对不可能自斩根基,自废修为去重新修炼的。 但九莲神主可以。 反正如今秘法大成。 就算废了一具分身,也完全在她可以承受的范围。 干了! “林飞道友,多谢!” “还请开启初始宇宙的空间门户,咱们后会有期!” 九莲神主抱拳一礼,听她这话的意思,好像是要离开了。 “那好吧,九莲道友,请多保重!” 林飞见此,并未挽留。 既然人家不想在你这里证道成圣,那也就不必强求了! 林飞也没有硬舔。 你不愿意,那混沌海愿意的强者可多了去了! 只见林飞随手一挥。 初始宇宙的空间门户轰然洞开。 九莲神主恭身一礼。 “林飞道友,无论如何,你都对我有恩,我有一件东西要送给你!” “此物名为圣祖令,乃当年天元圣祖所留,凭此令牌,你可开启人族圣地第三十三重天秘境!” “此秘境中有天元圣祖所遗留的功法传承,另外还有一件镇族至宝,气运天书!” “此书镇压人族气运,只有人族大帝才能将其炼化!” “也许对你而言,会是一番机缘!” 只见九莲神主取出圣祖令,递交到林飞跟前。 林飞倒是没想到,竟然还有这种意外之喜。 看来九莲神主也不是白占便宜的那种人。 “那就多谢九莲道友了!” 林飞果断收下,倒也没跟她客气。 “后会有期!” 九莲神主点头一礼。 旋即便遁出了初始宇宙的空间门户,眨眼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一天后。 林飞拿着圣祖令,出现在了圣 地秘境最神秘的三十三重天。 根据上古传闻,这人族圣地的第三十三重天,一百多亿年来,就只有人族三位宇宙神主曾有幸进去过。 但唯独只有九莲神主,曾在第三十三重天获得了秘法传承。 据说九莲神主得到的,还仅仅只是天元圣祖的外门传承,并未得到圣祖真传。 即便如此,也让九莲神主的实力威震宇宙,实力位列宇宙至高榜前十。 如果有谁能得到圣祖真传,据说可以雄霸宇宙,威震八荒,横扫诸天,成为宇宙之主,万族臣服!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